娛樂本身不是一種營銷方式,由于社會的進步,生產力提高,社會商品極大豐富,在滿足最基本的生存與安全需求之后,購買與消費效用發生變化——從追求物質效用到追求精神效用,從追求結果效用到追求過程效用——消費變成一種感覺事業,大家更享受購買過程的幸福與愉快!從此,娛樂成為一種營銷方式,所有產品娛樂化,所有商業都在搭娛樂的順風車。
城市化進程則是娛樂的加速器。城市化最大的特點就是把城市功能板塊化與條塊化,生活變成全城化,距離因此成問題。距離也成為一把利劍——時間被分割與分裂!城市化的結果就是時間零碎化——人們再也沒有大把、大段的時間。
大段時間好計劃,小段時間難安排。不少時間段因此變得枯燥、空白與無聊,如何消遣這些時間?能否在這枯燥的時間里加入內容?能否把枯燥變得有趣,把無聊變得快樂,甚至是一種享受!
各種手持設備如MP5、iPad、智能手機的出現,博客、播客、SNS等新技術的應用,讓小段時間得到娛樂的愿望變成現實,讓人們成為時間的主人,可以自由享受屬于自己的時間與快樂。
從此,娛樂如陽光、空氣與水一樣,無處不在,無孔不入,在擁擠的公共汽車上,在臭氣熏天的顧所里,在寫字樓的電梯口……
由此,網絡時代誕生了第一個營銷規則——好玩!娛樂一代認為好玩的人才能出來混,不好玩的東西就應該消失。
鳳姐,鬼斧神工的杰作,長得驚天地、泣鬼神,可是人家有娛樂精神——好玩,一不留心名利雙收。
海飛絲,祛屑似乎不是一件太快樂的事,可人家整天找中國達人玩,很快就與娛樂混了個臉熟,品牌與銷量齊飛。
Facebook創辦人扎克伯格道出了網絡時代的商業真諦:“做一個快樂的網站比賺錢重要得多!”
網絡時代要做營銷,第一要務就是將娛樂元素加入營銷之中,有娛樂要素就拼命娛樂,沒有娛樂的,也要與娛樂擦個邊,讓消費者在娛樂的體驗中,對企業品牌形象以及產品或服務產生好感和聯想,打開消費者的情感按鈕,搶占消費者的心智空間,進而贏得市場和利潤。
網絡時代,企業必須與顧客一起瘋,一起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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