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消費者的購買行為中,潛意識中已存在的標識會決定其購買行為,這也就是許多廣告主不惜重金將廣告輪回播放的真實原因所在。這種已知決定未知的模式,就是認知反應模式。
1968年,心理學家格林·瓦爾德提出這種說法,后來,經過幾位心理學家的不斷完善,最終形成現(xiàn)在的定義。心理學家認為,在受眾與廣告的接觸過程中,會不自覺地對信息進行再加工,進而形成自己的觀點,并通過自身現(xiàn)有的知識來評價此觀點,甚至成為購買決定的基礎。
總的來說,認知反應模式的基本思想概括起來,就是對廣告接觸之后導致認知反應,而認知反應又影響態(tài)度的一個過程。這種反應最終的結局無非兩種:認可和反對。
例如,在一則廣告播放的時候,認可的反應模式會認為:是的,他說的沒錯,這款手機的確非常好用。反對的反應模式則會認為:他在說謊,這款手機根本不像說的那么好,他一定是收了人家的錢才會這樣說。贊同或懷疑廣告的結論,這就是認知反應模式的本質。
在廣告的實踐中,如果希望廣告能夠具有正面的說服力,使觀看者得出認可的反應模式,需要注意整個環(huán)節(jié)在制作時環(huán)環(huán)相扣。例如,發(fā)布的媒體要可信度高,品牌代言人要形象良好且與產品契合,廣告不能過度夸張使人厭煩,等等。在做到這一切之后,還需要通過有力的邏輯,使廣告中的推理經得起推敲。
在這一方面,一些洗發(fā)水的廣告作了不好的示范。
眾所周知,頭發(fā)不可能像絲綢一樣順滑,但在眾多洗發(fā)水廣告中,都不約而同地突出使用后頭發(fā)散發(fā)的光澤。須知,當消費者使用過后發(fā)現(xiàn)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時,反對的認知反應模式就會啟動,這如何能達到促進重復購買并提升美譽度的目的呢?
科學家們認為,認知反應態(tài)度的改變取決于反應實質,對于廣告來說,就是認知反應態(tài)度是認可還是反對,取決于用戶體驗后的實際狀況。如果支持意見的數(shù)量與態(tài)度的改變有積極關系,則反對意見的數(shù)量與態(tài)度的改變存在著消極的關系。
毫無疑問,要想得到更多的支持,防止反對的認知反應模式的產生,就應該想辦法增加支持意見,減少反對意見。而在廣告中,要改變消費者的態(tài)度,就要使廣告設計不過分夸張,注意實際體驗。產品的優(yōu)點要經得起考驗,廣告的目的要經得住論證。
在選擇代言人時,不少廠商會根據(jù)名人當下的人氣來選擇,事實上,許多因素決定了這些代言人不會是產品的真實使用者:一個需要長期使用的產品選擇。一個剛剛大紅大紫的明星,如何讓消費者相信他有親身體驗而后推薦產品?這樣一來,消費者自然會對產品的信任度大打折扣。因此,如果廣告想要改變認知反應模式的結果,一定要注意這原素的的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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