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做廣告,首先要選定替產品說話的人,即我們通常所指的產品代言人。在大多數電視廣告里,以明星或名人為代言人是廣告主不約而同的選擇。事實上,請名人做廣告這種事,古已有之。
《戰國策>里曾記載過一個故事:“人有賣駿馬者,此三旦立市,人莫知之。往見伯樂日:‘臣有駿馬欲賣之,比三旦立于市,人莫與信。愿子還而視之,去而顧之,臣請獻一朝之賈。’伯樂乃還而視之,去而顧之,一旦馬價十倍。”故事是說,有一個賣馬人,在馬市等了三天也不能賣掉馬,于是他去求見當時的相馬名家伯樂,懇請他到第二天的馬市上,先看一下自己的馬,然后在走的時候幾次回頭看看這匹馬,自己一定會重謝伯樂。伯樂照賣馬人的話去做了,幾次回頭換來的是馬價漲了十倍。
以名人效應來做廣告,這是個典型的案例。從這個故事里我們也可以看到,名人效應對產品帶來的巨大利好。
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,名人是比較熟識的群體,心理上會習慣將其代言的產品與其本身相掛鉤。而名人效應也就是,因為名人本身的影響力使廣告能夠擴大影響、加強效果。名人一般都具有顯赫的知名度和美譽度,因此廠商會選擇形象、氣質與產品定位接近的名人作為產品的代言者,替產品說話,替廠商向消費者推薦產品。
在這一點上.20世紀90年代的“小霸王”學習機可稱得上是典范。“小霸王”學習機推出之時,選擇成龍作為產品形象代言人。從后來的傳播效果來看,這是個成功的組合。
國人素有望子成龍的期望,而成龍的名字也暗合此意,再加上“小霸王”學習機的主要賣點是其幫助、輔導功效,幾種因素結合之下,廣告一經播出,就帶領銷售進入巔峰。如今,雖然“小霸王”學習機在市場上已銷聲匿跡,但這條廣告借助名人效應所帶來的銷售成就及企業知名度,卻是所有廣告從業者不得不佩服的佳作。
心理學家認為,普通人對于社會中的名人都有一種崇拜心理,雖然這種心理的外在表現形式有所不同,但由于這種心理使然,會產生愛屋及烏的效果,例如,人們會在潛意識中想要去模仿名人的衣著打扮等。因此,充分利用公眾的這種心理,就成了如今廣告業界的共識。
在廣告制作中,名人效應多以三種形式表現在受眾面前:名人證明、名人推薦和名人說服。名人證明的表現形式,多是名人以自身的經歷來說明產品的優勢。前面提到的伯樂回顧駿馬的故事即是如此,賣馬人借助伯樂的知名度,伯樂幾度回首之后使圍觀者在心中認定,能讓相馬名家頻頻回首者,必不是凡品。而名人推薦則是使用產品之后,直截了當地向消費者推薦此類產品,鼓勵選購。名人說服則帶有一定的勸說意味,自己不一定使用產品,但以自身的影響力來說服消費者認同自己的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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